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泉州方正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6〕126号)
泉州方正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令2005年第2号)和我委《关于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的通知》(闽经贸商业[2006]120号)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并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企业名称:泉州方正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泉州市刺桐西路辉庆广场B幢401室;
三、法定代表人:林昭在,身份证号码350426196208100012;
四、注册资本:50万元;
五、经营范围:二手车鉴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