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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航空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地区民用航空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地区民用航空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行署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行署应急办副主任兼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的航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承办地区航空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指挥部指示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各航空事故现场指挥中心的应急保障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2.2工作机构

  地区民用航空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需要,成立专家咨询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航空器搜救组、通讯联络组、交通运输组、新闻发布组、环境监测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救援工作组。

  3.2.2.1专家咨询组

  由机场、公安、消防、气象、急救、环保、交通等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持。

  3.2.2.2抢险救援组

  由机场、消防、公安、急救、武警、军分区等单位组成。负责拟订抢险救援实施方案,解决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预防或扑救事故现场火灾。

  3.2.2.3医疗救护组

  地区卫生局牵头,由相关单位医疗人员组成。负责明确相应的应急准备措施、医疗卫生队伍、设备、物资调度等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救护、疾控工作,提供心理卫生帮助。

  3.2.2.4安全保卫组

  由公安、武警、交警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

  3.2.2.5航空器搜救组

  由机场、军分区、武警、消防、公安组成。负责事故现场人员搜救和物资搜寻等工作。

  3.2.2.6通讯联络组

  由地区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公安、消防、机场等单位组成。负责组建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保证在各种特殊复杂环境下的通讯畅通,为指挥部提供必要的通讯工具。

  3.2.2.7交通运输组

  由地区交通局、地区公路局、铁路、机场、客管等单位组成。负责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铁路、公路、机场等设施,根据需要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运输和人员疏散。

  3.2.2.8新闻发布组

  行署新闻办牵头,由机场、地区广电局、铜仁报社等新闻媒体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记者采访,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3.2.2.9环境监测组

  由地区环保局组织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监测事故现场环境,判定现场污染程度、危害范围,提出污染源处置和污染区域防护措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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