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通知的通知
(苏卫办应急〔2009〕7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应急发〔2009〕3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各单位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正值手足口病多发季节,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切实履行职责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辖区内疫情的收集、监测、报告、分析和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疫情信息,分析疫情趋势,提出防控工作的对策建议;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实验室检测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治的各项应急准备;认真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定点及时收治手足口病患者,做好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组建医疗救治专家队伍,必要时支持其他地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协助做好疫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等工作。卫生监督机构要监督检查疾控、医疗机构做好疫情报告、预检分诊、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依法加大对食品、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托幼机构、学校等单位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合作,实行联防联控
各级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教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合力开展手足口病防治工作。要重点在中小学、托幼机构、医疗机构等场所开展手足口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倡导建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传播与蔓延。同时,卫生部门内部要强化应急、疾控、医政、监督、爱卫等各条线的指挥调度,步调一致地落实好手足口病防控措施。
四、加强培训,提高诊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