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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扩大投资推动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要结合“十一五”中期评估,围绕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和省上的投资重点,调整完善建设规划,努力争取再谋划策划一批项目。积极推进重大项目规划定点、征地、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突出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特别是总投资过十亿、上百亿项目的落地工作。凡需要国家和省上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项目,市级相关部门要配合项目建设单位追踪跟进,争取尽快得到批复;凡需要市级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在规划范围内的,市级部门要做到随报随批。继续实行市县领导、部门联系包抓重大项目制度,完善并推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功做法,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项目推进保障机制。2009年市县重大前期项目,要保证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条件成熟时不受规定时限约束及时转为开工项目。
  五、加大生产要素配合协调力度,积极促进已经建成投产项目达产达效
  建立健全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及时掌握建成投产项目情况。项目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要及时组织建成项目的验收,抓紧做好设备调试和试运转以及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交通、电力、银行、质检、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在煤电油运、流动资金供给、市场开发准入等生产条件保障方面给予支持,推动建成项目尽快形成产能,及早达产达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鼓励企业就近采购原材料,提前订购机器设备。新投产项目如需增加人员,要优先从下岗待业工人和返乡农民工中选用,技术岗位尽可能多地吸收一些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六、全方位拓宽融资渠道,下大力气筹措建设资金
  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投资的同时,市上拟安排的各专项建设资金都要尽早尽快下达。要充分发挥金融信贷、社会投资、资本市场等各方面积极性,以促进中省新增投资项目和拉动内需项目尽快建成投产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加速政府投资、信贷和社会投入等各类资金的融合,整合配置各类建设资金。优化信贷结构,特别要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设备引进、出口加工等项目的支持,解决薄弱环节融资难的问题;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和高耗能、高污染以及资源消耗大的项目投入。重视资本金市场建设,以政府投资贴息、资本金注入和补助为引导,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积极性。政府投资在产业扶持、项目布局等方面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
  七、增强招商引资工作实效,努力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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