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扩大投资推动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商政发〔2009〕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作用,确保今年全市经济增长13%目标的实现,现就切实抓好当前扩大投资、推动项目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加大投资推动项目建设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蔓延和全国周期性结构调整双重矛盾的影响,我市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缓慢,部分产品销售不畅,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加之农业受到较长时间干旱影响,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和下行的压力明显增大。为确保今年经济增长13%目标的顺利实现,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切实树立以投资促发展、保增长的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推动投资和项目建设,确保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5亿元。
二、加快中省新增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创造条件力争近期再开工一批项目
要进一步挖掘潜力,合理配置资源,加大配套资金筹措投入力度,为中省新增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条件,确保在国家计划要求的期限内全面完成2008、2009两个年度中省新增投资项目建设任务。各级发改、财政、建设、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实行集中和联动审批制度,抓紧完善并高效率办理项目建设的各项手续,抓紧再开工建设一批能源交通、城市建设、生态环保、社会民生、旅游服务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财源类建设项目,特别是氟化工、商洛发电厂等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的核心项目,要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已举行开工仪式尚未进入实质性建设的项目要抓紧安排施工力量尽快进场施工。今年已确定开工的市直和县区重点建设项目,上半年开工率要达到80%,第三季度内要全部开工建设。
三、切实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发挥重点项目带动投资增长的作用
2009年各县区重点建设项目要纳入全市动态考核体系,与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同步考核。基础设施、民生工程、资源能源等重点建设领域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度推进计划,按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有序有效地推动项目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从商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项目建设大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建设条件配套及环境等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建设创造优良的环境。设计单位要挖掘人员潜力,优化力量配置,加快设计进度,增强设计深度,及时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要合理组织施工,做好现场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做好区域内市县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供水、供电等服务保障工作,同时着力推进本级重点项目建设。
四、实质性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接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