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州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的通知
(州府办发〔2009〕4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2007〕49号)和《
气象法》、《
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黔西南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为切实做好气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解决气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州农村建立气象信息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的重要意义
从近几年来看,我州各个乡镇、村、组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气象灾害。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初的低温冰冻天气灾害,全州8县(市)有120个乡镇、190万人受灾,灾害损失近10亿元;全年有57个(次)乡镇遭受冰雹灾害,254578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达9576万元;全州有17个(次)乡镇降大暴雨,100个(次)乡镇降暴雨,受灾人口259948人(次),因暴雨洪灾死13人、失踪7人,农作物受灾13944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1828万元。2007-2008年全州雷电灾害死亡9人,伤9人,死大牲畜11头。
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是新形势下加强气象为农服务的重要措施,对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体现了国家对农村气象服务的新要求,是拓宽气象为农服务范围,加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措施之一。其次,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有利于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在气象自然灾害到来之前,气象部门制作预警预报信息,并通过短信平台、DAB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把预警预报信息传达到农村气象信息员,通过气象信息员传达到广大人民群众,提前采取措施,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第三,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有利于提高农村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农业气象服务有其特殊性,与农村的具体情况、农业生产季节、农作物长势等密切相关。通过农村气象信息员上报的灾情和有关气象信息,使气象部门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更好地做好服务。第四,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有利于提高农业气象服务信息的覆盖面。一般的气象服务信息农民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电话等途径获取,但针对农业生产的气象服务在农村无法得到满足。通过建立农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可以将农业生产气象服务信息及时传达广大农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