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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苏卫传〔2009〕20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根据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于4月中、下旬对各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具体考核评估内容和要求,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发至各市。现就全省餐饮消费环节做好迎接专项整治考核评估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对照《省卫生厅关于下发全省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私屠乱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传〔2008〕106号)和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回头看”,对各阶段的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强化对薄弱环节督查,做到边检查、边辅导、边整改,认真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巩固各阶段的整治成果。

  二、认真做好迎接考核评估的各项工作。要根据国家专项整治考核评估要求,认真落实好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配合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做好迎接国家专项整治考核评估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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