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当前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15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加强当前消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河池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河池市加强当前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和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8〕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总要求,切实加强执勤备勤和灭火救援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为“两会”和春节期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采取超常规手段整治火灾隐患,集中开展重点单位灭火救援实地演练,及时有效扑救各类火灾,全力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事故,保证能快速处置,不造成大的影响。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当前消防工作的领导,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河池市加强当前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战明国担任,副组长由市长助理邹平波、政府副秘书长陆程、公安局副局长仇祖和、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黎文健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安监局、市政局、卫生局、广电局、公安消防支队、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长是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落实,确保“两会”及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