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池市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27号)
各县(市)、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池市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十六日
河池市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今年1月中旬以来,我市受北方强冷空气南下影响,发生了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了农村居民房屋大量倒塌和损坏。根据民政部《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规程》及自治区民政厅灾后重建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为确保2008年6月底前所有因灾倒房的群众都能全部搬入新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倒房户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为辅的原则,树立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将党和政府的积极组织引导与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相结合,在建房过程中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重建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实现各项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推动灾区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开展。
二、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在今年6月底以前,确保全市倒房户每户至少建成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使所有因灾倒房群众能全部搬入新居。
三、帮扶对象、帮扶原则和程序
帮扶对象:农村居民中因灾住房全部倒塌的家庭。因受雨雪冰冻灾害侵袭,居民住房已没有使用价值,必须进行拆除重建的家庭,可以认定为全倒房户。居民在某一居住点的房屋因灾全部倒塌,但在别处另建有住房的不能登记为全倒户。
帮扶原则:(1)坚持尊重受灾群众意愿,倒房户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原则;(2)坚持个人申请、村组评议、张榜公布、乡镇审核、民政审定确定救助对象及分类帮扶的原则。(3)坚持帮扶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无偿使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