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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进一步深化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部门负责同志要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投入“两网”建设,建立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分片包干、定期检查制度,坚决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通过建立健全农村药品信息通报机制、快速稽查机制、部门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水平。通过建立举报有奖制度、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鼓励群众对假劣药品进行举报投诉,通过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农村药品实行动态监管。

  加强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至少要有1名协管员,每个村至少有1名信息员。协管员、信息员要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了解所在地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和质量动态,收集所在地药品、医疗器械问题投诉,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药品安全知识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其协管能力,充分利用监督网加大对农村地区假劣药品的打击力度,规范和净化农村药品市场。

  三、加强供应网建设,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

  要大力发展农村药品直接配送,鼓励和支持那些有完善的药品质量保障体系,有较强的资金实力,信誉好、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通过直接配送和发展连锁门店等形式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网点。在条件不具备的地方或者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乡镇,要充分发挥资源作用,药品配送企业可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再由乡镇卫生院将药品配送给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使原有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乡村中的药品服务网点体系互促共进。

  要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规范药房建设,规范农村药品购销渠道,确保农村药品质量。要积极探索,整合农村医药资源,促进“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村零售药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购药报销范围,使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药品安全工作,切实履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职责,将“两网”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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