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管理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29号)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企业:
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是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工程建设,现就加强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是自治区层面推进的重点项目,是自治区50周年大庆献礼工程。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工程务必于自治区50周年大庆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建设污水处理厂是全面解决城市污水污染问题,以科学发展观建设和管理城市,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改善民生,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目标和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全面推进工程顺利建设。
经研究决定,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河池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工程的业主,市市政管理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和市市政管理局在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见河政办发[2007]84号)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现场施工管理以及其他协助工作,抽调期为一年,抽调人员的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分配如下:市建规委1人、市水利局2人、市市政局3人,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若干人,抽调人员要服从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安排,原则上原单位不能再安排其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完善机制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管、协调和服务。金城江区配合开展土地征用和协调解决管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同做好沿途群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市市政管理局负责项目全面协调、指导和检查;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国债资金衔接和管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征用及报批;市建规委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监督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地方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市环保局负责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指导;市审计局负责项目资金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