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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度市级重点监督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

  整改要求:对有改造价值的压力容器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改造,补齐相关安全技术档案,经检验合格,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使用。

  整改期限:2008年12月3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全江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监管责任单位:河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九)巴马县三鑫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储配站安全隐患

  隐患情况:1、站址选择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GB50028-93的要求,地势崎岖不平,易积存液化石油气。2、贮罐与站区围墙的防火间距东、西、北方向均不足15米,且无高度不低于2米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3、贮罐与消防泵房间距不符合《燃规》规定要求。4、消防水池容积实际不足250m3,不符合《燃规》规定有效容积要求。

  整改要求:搬迁重建。

  整改期限:2008年12月31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巴马县三鑫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气储配站。

  监管责任单位:巴马县人民政府、河池市建规委、河池市市政管理局。

  (十)河池市财政大厦火灾隐患

  隐患情况:1、第10层卡拉OK厅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只有一个安全出口,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4.1.5A2条和4.1.5A3条的规定。2、疏散楼梯间未设置乙级防火门,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2.1.3的规定。3、部分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不能正常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整改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设施进行整改。

  整改期限:2008年6月30日前。

  整改责任单位:河池市财政大厦。

  监管责任单位:金城江区人民政府、河池市公安消防支队。

  (十一)河池市花园大酒店火灾隐患

  隐患情况:酒店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1.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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