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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南宁市完成技术改造投资任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加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市、县区组织招商小分队,发挥商会、协会等委托招商机构优势,以工业园区为主要平台,以产业招商为重点,加强铝加工、机械与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招商;突出区域重点,以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地区为重点招商区域;瞄准招商目标,以世界、中国500强、央企和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对象。加强招商项目策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招商签约项目的转化推进工作,重点做好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跟踪和服务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从项目核准(备案)、报建、投产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协调推进,推动重大招商签约项目尽快实施,着力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项目开工率和投产率,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和投产运营。

  十、大力支持企业搬迁改造。积极落实《南宁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采取“一厂一策” 办法,盘活企业存量土地资产,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收储补偿推动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支持企业在发展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人员安置问题。鼓励现有企业以市场、技术或存量资产为纽带,与中直企业或国内外知名企业联合重组。

  十一、建立项目“绿色通道”审批机制。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点技改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办理。 项目经市经委确认后,发放“绿色通道”专用卡,专用卡用于记录项目办理流程以及各相关部门办理时限,促进各部门加快项目审批。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市委、政府督察室负责跟踪监督。

  十二、建立激励机制。对重大工业项目征地拆迁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可给予补助或奖励。对超额完成本县区年度技改投资计划任务的县、城区、开发区以及对超额完成全市技改投资计划任务有突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各按超出目标部分的千分之一计奖,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开支。

  十三、开展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加强对项目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由市领导牵头,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经委等部门组成专门督查队伍,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展以及对联审和协调会议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并公开通报。对各项实行责任制的工作列入年度机关绩效考评内容。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服务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内部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附件:
  2009年南宁市技术改造投资目标责任分解表

  单位:万元
序号系统技改投资目标任务责任人
总 量同比±%
 全市2895000103.23  
1振宁公司27000 170.89 丁学斌
2壮宁公司47000 513.50 孟 明
3沛宁公司3300 119.41 龙文原
4建宁水务17000 123.51 谭良良
5交通局83000 70.29 李 耕
6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70000 92.85 李晓东
7经济技术开发区195000 92.00 熊可范
8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240000 113.42 李 斌
9武鸣县220000 75.07 杨维超
10横县410000 102.12 黄国健
11上林县117000 96.50 尹建华
12宾阳县198000 85.22 陈咸华
13马山县63000 76.22 李 兵
14隆安县120000 122.63 李振林
15兴宁区120000 64.49 刘为民
16江南区160000 151.52 黄建宁
17青秀区95000 86.76 赵禹鹏
18西乡塘区196000 88.17 廖伟福
19邕宁区57000 104.91 黄 宁
20良庆区165000 91.63 孙志强
21供电局49000 87.92 揣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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