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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火工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火工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煤安监监察字〔2008〕126号)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及所属煤矿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炸药、雷管(以下简称火工品)及变电所、抽风机、压风机、井筒、通讯线路(以下简称重要设施)的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火工品丢失、被盗或引发事故,确保重要设施不受破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别于4月27日和5月7日在总局召开了加强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安排和部署,现就加强我市煤矿火工品及重要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以赴做好煤矿火工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
  加强煤火工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对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至关重要。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顺利进行的高度,积极主动、全面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及所属煤矿企业,要全面加强煤矿火工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从组织领导、任务分工、力量配备、责任落实等方面制定工作方案,立即对本地区、本单位煤矿加强爆炸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力量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方案科学、措施严密、协调有序、保障有力,扎扎实实、全力以赴地做好煤矿火工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不给敌对分子以任何可乘之机。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加强煤矿火工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福生
  副组长:田 洪 王西平 唐其武
  成 员:牟维华 欧才全 经国藩 龚成华 李 敏 周毓连 戴金波 熊守祥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察处,负责煤矿火工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及所属煤矿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煤矿火工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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