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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全市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马栏河流域综合规划报告于2009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2009年7月至2009年9月马栏河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市水利局初审意见对规划报告进行补充完善。
  (四)规划审查报批阶段(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
  流域综合规划的审查由省水利厅组织实施。审查通过后,依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有关规定批准实施。
  五、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明确任务分工。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流域综合规划工作安排积极认真做好渭河、泾河、马莲河、漆水河、石川河等5条河流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各阶段配合工作;马栏河流域综合规划由市水利局和旬邑县负责编制完成。
  (二)强化组织领导。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工程,技术难度大、涉及范围广、协调任务重、时间要求紧。为加强组织协调工作,市政府已成立了全市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配合协作。流域综合规划是各种水事活动的总体部署,涉及多个行业和部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水利部等十部 (委、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要求,发展改革部门协助提供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发展、能源发展等方面的资料和有关规划成果;国土资源部门协助提供有关土地利用、国土整治、地下水环境等方面的资料和有关规划成果;建设部门协助提供有关城镇发展布局、城市供水、节水、排水 (包括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等方面的资料和有关规划成果;交通部门协助提供有关涉水建筑等方面的资料和有关规划成果;农业部门协助提供有关农业发展及需求预测等方面的资料和有关规划成果;林业部门协助提供有关林业发展、生态建设和湿地保护等方面的资料和有关规划成果;气象部门协助提供有关气象、气候变化等方面的资料和有关规划成果;环境保护部门协助提供有关废污水排放、治理、生态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资料和有关规划成果。
  (四)落实保障措施。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规划队伍建设,加大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提高规划编制人员业务素质。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经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纳入各级财政解决,各县(市、区)要积极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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