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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继续下大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涉农乱收费问题开展综合治理。严格清理涉农收费文件和项目,建立健全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度。继续贯彻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以及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农民意愿、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和强行以资代劳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二是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中省市各项惠农政策。坚决纠正截留、挪用和克扣涉农补贴款等问题;坚决纠正新农村建设中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三是认真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在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土地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突出问题。
  2、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收费监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不得高于2006年的标准;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补习班;加强教育经费年度专项审计。三是规范办学行为。基本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任务,加大清理规范高中阶段改制学校的工作力度。四是大力推动公平教育。实施义务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择校收费问题;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与所在地学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促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和销售行为,全面执行全省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积极推进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加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机构基本用药定点生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对大型医院的巡查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四)继续加强发展环境整治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认真抓好企业“治乱减负”。认真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和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二是落实优化投资环境的制度规定。监督落实20个平静工作日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咸阳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点制度》、《咸阳市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咸阳市重大招商引资企业派驻特派员办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三是严肃查处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重点查处乱收费、乱罚款等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突出查处反映强烈的个别科、所、队、站、股长在管理和执法中耍特权的问题,铁腕整治“科长制约”现象和粗暴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的问题;严肃查处利用职权牟取团体利益及个人私利的问题和商业贿赂案件。年底,评选优化发展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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