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成品油和电价调整工作的紧急通知
(咸政办发〔2008〕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6月19日国家发改委就调整成品油价格和电力价格分别发出了通知,同时制定出台了对全国发电用煤的临时价格干预政策,以减少煤、电价格轮番上涨对群众生活的影响。6月20日、21日,国务院、省政府分别召开了紧急会议,对成品油、电价调整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的各项措施,严格控制连锁反应,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成品油和电价调整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落实好国家调价相关政策,明确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控制连锁反应,努力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这次能源价格调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一段时期以来,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大幅度攀升,特别是今年2月中旬以来涨速加快。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矛盾加剧,企业加工和进口亏损严重,大部分地方炼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供求矛盾突出。为逐步理顺价格关系,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国务院决定适当上调成品油价格和电价。这次能源价格调整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根据国内外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我市发挥资源优势、提高能源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保持市场物价稳定,控制连锁反应,国家加大了对农业、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公益性行业及低收入群体的财政补贴力度,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国家对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以及地震灾害中受灾严重的县(市)用电价格未做调整,严格控制调价的连锁反应。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次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策上来,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能源价格调整平稳进行。
二、采取得力措施,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价格政策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和电力调价标准。物价部门要加强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重点查处违反政府规定、擅自提高价格、造谣惑众、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各产煤县要按照有关规定,引导督促煤矿多生产和发运电煤;编制煤、电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机构,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煤炭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煤炭价格干预措施,严格执行电煤供货合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增加电煤供应;不得通过降低煤质、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涨价,不得将重点合同用煤转为市场煤销售。石油、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能源价格政策,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国家规定的价格标准,全力保证迎峰度夏期间煤炭、电力的正常供应。
三、认真落实价格补贴政策,减少调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