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二) 信息传递
  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增援指挥部主要领导及成员,迅速赶到事故现场。(附图)
  图二 咸阳市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组织图(略)
  (三) 应急启动
  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照本《预案》规定,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四) 实施增援
  1、各成员单位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立即按照本《预案》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应急救援。
  2、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后果和严重程序进行分析。必要时做出决策,请求外援。
  (五) 清理现场
  应急救援结束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认真检查、清理,彻底消除隐患,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六) 事故处理
  咸阳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会同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分工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上报工作。

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装备

  (一) 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应配备中型(面包车)指挥车1辆、越野车1辆、车载电话2部、对讲机20对、瓦检仪10台、防毒面具20套、氧气呼吸器20套、矿灯20台、防火服20套、安全帽20顶等基本装备。
  (二) 各救援专业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工装备相应事故救援专用装备,并使专用装备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三) 应急救援工作装备由市煤炭工业局会同各救援专业组成员单位商定,分别向市财政申请,由市财政负责解决。

六、附则

  (一)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中的分工,迅速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小组”,明确责任和分工,以确保应急救援人员、配套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具及时到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展开。
  (二) 为了避免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有关煤矿企业要针对重大危险源(点)、重点防范位(处)制定紧急处置方案。并悬挂在生产经营现场,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要求从业人员熟练掌握。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