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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组长:咸阳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局长
  成员:咸阳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
  职责: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进行分析认定。并对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对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提出措施建议,并根据法定义务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六) 医疗救护组
  组长: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市卫生局、市一院、市中心医院、215医院、中医医院附属医院、省二防医院、彩虹医院
  职责:负责组织救治受伤人员,设立现场医疗急救站,对受伤和中毒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急救处理,并及时合理转送有关医院,进行救治
  (七) 后勤保障组
  组长: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市财政局、市物资总公司、市医药总公司、市供电局、省农电局咸阳工委
  职责:负责救援现场安全用电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和生活、药品供应,以及救援过程中必要的资金保障
  (八) 善后工作组
  组长:事故发生地县人民政府县长
  成员: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职责:负责遇难人员抚恤、亲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九) 信息发布组
  组长:市委宣传常务副部长
  成员:市广电局、咸阳日报社、市电视台、市电台、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
  职责:负责事故和救援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保护措施的紧急公告
  (十) 专家咨询组
  组长: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成员: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咸阳煤矿安监分局、市矿山救护中队、县煤炭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各有关方面专家
  职责: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具体的方案和安全措施,解决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一) 信息报告
  煤矿企业发生事故后,最早发现者应立即用电话等最快捷的方式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报告。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向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县煤炭主管部门报告。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响应级别,立即启动本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市煤炭工业局、咸阳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若事故特大或确定不能有效控制事故,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煤炭工业局、市矿山救护中队报告,请求市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市政府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经请示总指挥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报告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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