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事故灾难或险情的实际情况,超出本一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并全力实施救援;需要其他单位专业应急力量增援或设备、材料增调等,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平衡,并由上一级及时调集救援。
4、信息报警
为保证煤矿企业发生突发事件后,迅速报警,分级响应,启动预案,快速处置。必须有畅通的报警渠道,市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警渠道如下:
①信息报警网络图(附图一)
咸阳市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警网络图
②信息报警网络常用传递电话
市矿山救护中队:34920114
市煤炭工业局:33210709
市政府办公室:33210222
5、应急救援
市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时,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指导,并由有关部门通知专业救护队和邀请专家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四) 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各类煤矿企业突发的II级以上,或II级以下,但社会影响重大,或市政府、市应急委员会认为需要启动本预案处置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指导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 应急救援指挥部
市政府成立市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煤炭工业局局长;陕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咸阳分局局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市煤炭工业局、市矿山救护中队、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电信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产煤县政府、咸阳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咸阳军分区、咸阳武警支队的主要负责同志。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局,由市煤炭工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的修订;负责组织全市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产煤县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