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我承诺、诚信保障
各县市区要将这次专项行动与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贯彻实施和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的建立结合起来,在集贸市场和眼镜店率先推行商业、服务业自我承诺、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查公告以及消费者监督的诚信计量监管机制。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县市区要积极倡导集贸市场和眼镜店按照《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我承诺,通过发表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遵守《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集贸市场和眼镜店自我承诺的基础上,将符合规定的集贸市场和眼镜店载入“诚信计量红名单”,向社会公告,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一旦有消费者投诉,一经核实,将其从“诚信计量红名单”中剔除,并计入“不诚信计量黑名单”。通过法律规范和道德约束双管齐下,为老百姓树立一批公平交易、诚信计量的集贸市场和眼镜店,率先在集贸市场和眼镜店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进而促进全社会计量环境的改善和提高,为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做出贡献
(六)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减免收费
各县市区在组织“四进”活动时,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减免收费。按照《国家质检总局
关于建立计量免费咨询服务日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8〕155号)要求,尽快建立并完善计量免费咨询服务日制度,开展技术人员走出实验室、百姓走进实验室等形式多样的计量服务活动,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知识;结合我国举办奥运会的契机,大力宣传“计量与奥运”的有关知识;面向社会开展义务咨询、免费或优惠检定、校准服务等;把定期开展计量免费咨询服务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便民、利民工作。 广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知识,使公民的计量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做到计量工作“为民所知、为民所用、为民所享”,努力营造放心计量的社会氛围。
四、行动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08年5月起至2009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准备阶段(2008年5月至8月31日)。为了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完成,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尽快组织制定本地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安排和部署,迅速展开调查摸排,明确行动目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并于2008年8月31日前将各县市区的行动方案报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