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8〕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的《咸阳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四日
咸阳市市级储备肉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对猪肉市场的调控能力,完善猪肉储备调节功能,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331号)和省政府2008年第27次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做好粮油肉菜等重要商品储备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400吨猪肉储备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储备肉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市级储备肉的意义和作用
按照
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中关于“地方储备主要用于局部应急和保证节日市场供应”的规定,市级重要商品的储备必须保障当地居民7日平均消费量。当出现市政府应急预案中规定需要应急供应的情形或我市发生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或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肉品供应出现较大缺口、价格上涨过快时,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需要提出动用储备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以保证应急、救灾和节日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二、组织领导
成立咸阳市市级储备肉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韩 风 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张志云 市财政局调研员
陈志敏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钟水祥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贾 群 市商务局秘书科科长
杨长权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科长
王小林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科副科长
程玉春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主任科员
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志敏同志兼任。
三、市级储备猪肉的规模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