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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河政办发[2008]37号)


金城江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河池市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自治区50周年大庆前竣工并投入使用,根据市政府2008年2月27日召开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会议精神,决定调整充实河池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小组成员,调整后名单如下:

  组 长:
  莫振祖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农文广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韦永福 金城江区常务副区长

  成 员:
  黄家烈 市市政管理局副局长

  何业平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韩学明 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副主任

  潘屈原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会邦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军 市审计局副局长

  吴祖德 市水利局副局长

  吴海悫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廖朝晖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

  罗永双 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莫童明 河池市排水有限公司董事长

  莫希胜 河池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黄慧群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柯献民 金城江区金城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韦 治 金城江区东江镇镇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做好河池市污水处理建设工程的各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中需要解决的各种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含综合组、施工管理技术组)、征地拆迁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黄家烈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韩学明、莫希胜同志兼任。工作人员:覃 强(市政管理局)、韦 帆(市政管理局)、施 杰(市政管理局)、韦显政(市政管理局)、韦景波(市建规委)、邹新峰(市建规委)、韦红阳(市水利局)、蒙一铨(市水利局)、卢全斌(市自来水公司)、陆光祥(市自来水公司)。工作职责:具体协调项目报建、水电报装、电力通讯管网迁移、厂区及管网区域内树木移植等业主要求解决的问题;做好图纸审查、监理邀标、施工进度控制、施工现场管理及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人员原则上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集体办公,统一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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