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要实施好民生工程,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与省对接,充实并公布十个方面的实事内容,积极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
6.要突出做好就业工作,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坚决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把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城市零就业家庭作为就业重点,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积极推动以创业促就业,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7.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建立对低收入阶层补贴的长效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集力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切实提高社会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
8.要突出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9.要着力解决突出信访问题,重点防范和妥善处置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农村土地纠纷、涉法涉诉问题、民族宗教
纠纷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切实把影响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0.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1.各县(区)政府和市发改委、国资委、企业服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和指导,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强化组织协调,引导企业加强分工协作,努力提高工业经济运行的速度和质量。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资委、企业服务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2.市发改委、市重点办要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每个月要将影响项目开工和推进的各种因素分类排队、划清责任、公开
通报、挂账督办。各县(区)政府,规划、国土、环保、金融等部门要对重大项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重点办、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