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建委、交通局。
33.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激励、支持县(区)立足本地优势,扩大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形成主导产业,全面拓展县域经济发展空间。落实扶持政策,完善县域公共基础设施,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县域产业集约集群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完善政策,下放权力,支持濮阳经济开发区、濮阳工业园区抓招商,上项目,聚产业,创品牌,建成濮阳对外开放的窗口和经济发展的动力基地。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文化强市建设步伐
34.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新市文化宫建设,重点加强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建设。实施好农家书屋、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广电局、总工会。
35.举办好第六届龙文化节和第三届杂技艺术节。继续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保护和利用好我市历史文化遗产。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36.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落实文化产业扶持政策,在旅游、演艺等领域,集中力量培育龙头文化企业,打造文化品牌。重点整合杂技资源,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杂技集团。大力发展特色文化产业集群,挖掘春秋文化、濮阳舜帝文化和姓氏文化、清丰孝道、南乐仓颉、范县郑板桥等文化资源,大力推动乒乓球、麦秆画、刀书画、黑陶等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旅游局、体育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37.完善绿色庄园、濮上园、戚城文物景区、世锦园、单拐等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旅游演艺品牌和生态休闲旅游园区,提升旅游产业水平。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林业局、文化局、农业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38.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濮阳日报社印刷厂、市杂技团、市群艺馆3个试点单位改革。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人事局(编办)、濮阳日报社。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39.全面落实国家、省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大力推动以创业促就业,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延长“4050”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各项补贴政策。做好复转军人就业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