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科技、教育、公用事业、社会管理等领域改革。
责任单位:市人事局、人行濮阳中心支行、银监局、科技局、教育局、公用事业局。
27.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认真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抓好融资担保、信用评价、技术服务、人才培训、行业协会等服务体系建设,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提升产品档次和企业素质。
责任单位:市企业服务局、国资委、发改委。
28.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立足我市资源优势和产业布局,按照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产业集聚区的需要,主动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实施以产业招商和园区招商为主的定向招商,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想方设法争取更多更大的项目落户濮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及各县(区)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29.狠抓项目落实。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完善项目落实机制,重点抓好已签约项目的全程跟踪问效,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做到筛选一个引进一个,落地一个建成一个。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
六、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实力
30.进一步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严格城市规划执法,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规范城市秩序,优化城市环境。加大力度,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逐步将城中村建成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物业管理匹配的城市新型社区。加强城市道路、供排水、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政园林局、公用事业局及华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1.开工建设市城区至工业园区快速通道和市汽车客运总站,加快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项目建设,完成市西环公园垃圾堆山造景、国电中水回用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建委、市政园林局。
32.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按照省统一部署和我市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完善各层次的城镇体系规划,逐步形成区域性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居民点协调发展的城乡布局结构。推进市城区至濮阳县城、清丰县城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