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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的决定


  四、实施“三生教育”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一)实施“三生教育”的基本途径

  1.抓好学校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在实施“三生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有目的、有计划,分层次、分阶段,适时、适量地对学生进行联系实际、针对性强的“三生教育”。

  强化课堂教学。省教育厅集中力量编写以“三生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云南省素质教育基础工程系列教材,供各级各类学校使用。各校要以适当的方式开设“三生教育”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保证必要的学时,进行灵活的考核评价,给予一定的学分,真正使“三生教育”内容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同时,要充分挖掘其他各门课程中有关“三生教育”的内容,在教学中有机渗透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

  突出实践活动。要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培养目标和学生年龄特征,在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参与性,开展以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从实践中获取知识能力,特别是以服务社会能力为关键的实践活动。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课外活动和校外活动,使学生在实践中了解自我、认识社会、开阔视野、拓展知识、磨炼意志、增长才干,学真知、做真人、长真才。

  注重文化育人。要以精神文化为核心,以物质文化为基础,以制度文化为保障,以行为文化为重点,大力加强学校文化建设。要以塑造学校形象和提炼学校精神为重点,以比较优势和特色创新为核心,以培育优良的校风为目标,深入开展高品位、宽覆盖、多形式、主题鲜明、雅俗共赏、特色明显的校园文化活动。要提升学校环境建设的文化内涵和层次,营造有利于“三生教育”的良好校园文化环境。

  2.抓好家庭教育。教育部门要主动引导、帮助和协同家庭实施“三生教育”。要通过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家长会、家长信箱、家长热线电话、家校联系制度等,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要帮助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选择适合的家庭教育内容,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特别是要帮助家长提高综合素质,用积极、良好的行为给孩子作榜样和示范。要通过开办家长学校,举行家长交流会和个案分析会,召开家庭教育咨询会、研讨会,推介家庭教育书籍和家庭教育影视片,开展家访、与家长交心谈心等方式,形成有利于实施“三生教育”的家庭氛围。

  3.抓好社会教育。教育部门要主动参与优化社会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社会对实施“三生教育”的正面影响和积极作用。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的长效机制。要主动争取文化等部门的支持,多创作和生产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艺作品和影视作品。要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纪念馆、科普基地、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和社会教育单位,对学生实施“三生教育”。要主动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组织开展“三生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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