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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震局关于做好2009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抓紧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地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拓展观测手段,优化台网布局,加快台网现代化建设。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的管理,确保各类地震监测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加快建设市级虚拟地震台网中心,健全县市区地震信息网络,提高全市地震信息快速获取能力和地震监测数据共享水平。
  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加大财政投入,稳定群测群防工作队伍。要采取措施,积极推进以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为主要内容的“三网一员”建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地震知识宣传中的重要作用。要建立本行政区内灾情信息共享制度,确保灾情真实一致。
  三、全面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地震局《关于陕西省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开展灾区恢复重建项目抗震设防达标检查活动,确保恢复重建项目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要推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城乡建(构)筑物、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关键工业设施的抗震性能普查,有针对性的开展抗震加固和改造,逐步提高建筑物抗震性能。
  着力提升城乡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按照《咸阳市城市地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推进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各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城市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要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抓紧落实省政府转发省地震局、建设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陕政办发〔2007〕56号),以及省地震、建设、扶贫、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六部门《关于加快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陕震发〔2008〕154号)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农民安居工程、新农村建设、扶贫搬迁、灾区农村恢复重建等,加大对农民建设地震安全住房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引导,逐步提高农民住房地震安全水平。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情况普查,掌握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现状。年内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的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进行验收,各县市区要保证至少有2个以上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验收合格。
  四、加强地震应急救援管理能力
  常备不懈地做好地震应急各项准备工作。要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汶川地震应急实践,修订、完善各级各部门、企业、学校的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地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继续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应急疏散演练项目。要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证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能够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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