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通知
(咸政办发〔2009〕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咸阳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开发布。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日
咸阳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和各县市区、各部门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总结报告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 日。
一、全市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概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市委、市政府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积极实施,有序推进。2007年底,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监察局、信息办、保密局、法制办、财政局、档案局等部门为成员的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办,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业务部门或科室组成的工作机构。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动员大会,对全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和安排。随后,各县市区、各部门都先后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迅速启动。
2008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特点是:突出群众关注问题,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对于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只要不属于保密范畴,都坚持一律公开。一是各市县区政府,突出公开事权、财权、人权。包括公开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公开财政预决算、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公开干部任免奖惩、机关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等情况。二是各职能部门,坚持做到“三公开”。即公开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职权;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结时限和办理结果。三是各乡镇政府,突出公开热点和难点问题。“热点”就是将计划生育、土地管理、扶贫救灾等情况进行公开;“难点”就是将乡镇财务、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情况进行公开,有效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充分动员部署,扎实梳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