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徐悲鸿中学(高中)终止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的批复
(京教函[2009]319号)
宣武区教委:
你委《关于终止北京市徐悲鸿中学高中部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的请示》(宣教行[2009]2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北京市徐悲鸿中学(高中)从2009年9月1日开始终止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规范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教基[2007]1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校办学体制改革试点终止工作。为保证学校继续健康发展,你委应指导学校全面总结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助学校及时办理体制改革试点校法人变更等相关手续,并缴回《北京市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上交市教委。
二、你委要严格履行所拟定的学校转制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学校党政工团、人事关系、校舍财产及相关管理的衔接工作。特别要做好各类教师的调整、补充,确保三年内将公办教师补充到位。
三、认真做好收费管理衔接工作。学校终止试点转为公办后,要严格执行公办高中相关收费政策,及时补充教育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