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意见
(咸政发〔2008〕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投入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来,确保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尽快得到改善,现就加快推进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政策,认真落实重建项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和省、市恢复重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吃透政策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审定项目,搞好规划,积极争取中、省恢复重建项目。省上首批重建项目资金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受灾地区初中、小学倒塌校舍和D级危房重建,资金以中省承担为主,市县按比例配套;中小学B、C级危房维修加固,以市县统筹为主,省上对重灾区给予一定补助,不足部分由县上兜底;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恢复重建,由省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摊补贴。医疗机构的恢复重建,乡镇医院由省上全额拨款;村卫生室建设实行政府补贴加个人投入相结合;县级医院省上给予一定补贴,资金按项目“戴帽”下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结合民生八大工程统筹安排。农民住房重建,每户中央补贴一万,省市县的一万元补贴按5:3:2比例实行,国定贫困县的2000元由省上承担。各级发改、规划、财政、地震、民政、教育、卫生、农业、水利、扶贫等部门,要加强衔接,完善规划,做好项目,积极争取中省项目资金。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争取开发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灾后重建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国家及省上在我市布局大的支柱性产业项目,寻求更大的产业发展空间,帮助受灾群众增加收入。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省政府已与我市及7个受灾县市签订了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首批恢复重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受灾中小学恢复重建,B、C级危房的维修加固必须在今年秋季开学前完成;列入首批灾后重建规划的7县市25所中小学要尽快启动,8月20日前全面开工建设,确保新建小学在明年春季开学前完成,中学和职业学校明年底完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整合教育资源的同时,要加强对撤并学校资产的管理,建立台帐,登记造册,提出处置方案,维护和保证处置所得资金优先用于教育事业。乡镇卫生院恢复重建,列入灾后重建规划的7县市121所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力争九月底全面开工建设,明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恢复重建任务。受灾民房恢复重建,要在11月底前完成全市农村重建房屋9486户、26748间,修缮房屋16643户、43950间任务,确保灾民安全过冬。各有关县市区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项目逐个细化实施方案,按照竣工时间倒排工期,合理组织和调配施工力量,精心安排好建筑材料的生产、调运和供应,确保所有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衔接,搞好服务,特事特办,做到资金早拨付、项目早审批、协调早到位、困难早解决,确保恢复重建工作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