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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的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的意见》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9〕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
进一步提高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的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各类投资商来扬投资的六条措施》(扬发[2009]26号)的文件精神和机关管理促进年活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部门行政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现就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审批提速、并联审批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
  1、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和机关管理促进年活动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领会市政府关于对市级部门行政许可职能“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意义、目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并对照文件有关要求进行自查,寻找存在的问题。5月底前要将自查情况报机关管理促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小组。
  2、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进行整改。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未按市政府要求全部进入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或分中心、部门行政许可职能未真正归并到行政服务处、对进驻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窗口未充分授权的,都要进行纠正。 6月底前要完成整改工作,机关管理促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规范行政审批管理小组将组织对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
  3、各有关部门在整改过程中要主动与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进行沟通对接,凡进中心的事项要重点做好办理环节前移中心窗口和提高即办件比例的衔接工作,以及并联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审批流程的优化工作。凡行政审批的操作环节都必须在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审批系统的平台上完成,切实做到 “事在窗口办、字在窗口签、章在窗口盖、证在窗口发”。7月底前要完成整改对接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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