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入推进家电下乡监督管理系统建设
充分运用行政和市场双重力量,加快建设完善的多层面市场监管系统,是家电下乡工作规范运行的重要保证。
1、建设监管有力的行政监督系统
要切实加强对家电下乡市场体系建设的领导。市家电下乡工作推进组是我市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指导协调家电下乡各项工作,督促全市家电下乡市场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市、区)家电下乡推进组,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家电下乡市场体系建设的任务。各级推进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作,根据工作职能分工,切实加强对建设家电下乡市场体系的指导与监督。
商贸部门要严把网点备案关,加强对核准销售网点和中标流通企业的指导、监督与检查,重点抓好网点规范、市场购销、信息登录和售后服务的监管,要与中标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并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家电下乡市场体系规范有序运行。财政部门要严把财政补贴政策执行关,加强对备案网点登录销售信息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购买人,除不予通过外,还应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追溯措施,坚决打击采取欺骗手段套取国家补贴的违规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维持正常的家电下乡市场秩序,对非备案核准网点打着家电下乡的幌子,欺骗农民消费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坚持打击。质监部门要加强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检查与监督,严防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家电下乡流通系统,让广大农民消费者买得放心。国税部门要加强指导家电下乡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执行国家相关法律与政策,并依据相关政策提供税票服务。公安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销售网点做好户籍确认工作,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指导流通企业和新闻媒体通过专栏、专访、专题和专项活动等形式,让广大农民消费者了解政策,认识规范的家电下乡市场体系,采取正确的购买行动。
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家电下乡市场监管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辖区内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实施常态化监管,重点监督销售网点的政策执行和规范经营情况,保证家电下乡工作有序运行。
2、建立严密靠实的目标管理系统
市政府将把家电下乡工作目标,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实施目标管理。各地、各单位也要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考核到一线。各级家电下乡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要实施对流通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目标管理与考核,重点考核政策执行、销售业绩、优质服务、信息登录和门店规范等项目,建立销售网点经营服务档案,并进行常年跟踪监控,作为年度优胜劣汰的重要依据。
3、建立公众监督的投诉处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