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兰政办发【2009】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09〕44号)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农村流通网络,拉动农村消费
  (一)稳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覆盖面,2009年-2011年规划建设和改造农村便利超市400个、农资连锁超市20个、配送中心10个,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覆盖率达到70%;增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品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比例和品种,使商品配送率达到60%以上,降低经营成本,让利消费者;探索建立新农村商务服务中心,促进农村便利超市开展供销、邮政、电信、医药、书报等代理服务,选择有实力、信誉好的乡镇便利超市逐步增加餐饮、娱乐、大众洗浴、理发、再生资源回收、健身、农技培训、市场信息、农产品销售等服务功能,构建多功能的新农村商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网多用”,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2009年试点建设5个新农村商贸服务中心,取得经验后在有条件的乡镇、村逐步推广,到2011年建成15个。
  (二)继续实施“双百”市场工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围绕高原夏菜、特色瓜果、红提葡萄、百合等农产品生产、销售,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资”原则,引导和鼓励农产品经销企业,在重点产区建设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存储设施(冷藏库、恒温库、简易库)建设,扩大销售和储存规模;结合“退市还路”工程,改造提升农村集贸市场档次和功能,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转化率和流通效率。2011年前,完成10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20个县乡集贸市场改造。
  (三)积极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建设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到超市的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提高流通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四)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农业、商务系统信息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强化信息引导和产销衔接,做好农产品购销网上对接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