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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对外贸、服务业、外事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综合六处。
  负责对发展改革、财税、监察、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七处。
  负责对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综合八处。
  负责对教育、民政、国土资源、金融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综合九处。
  负责对交通、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工商、物价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省政府督察室。
  负责对国务院及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全体会议、省长办公会议、省政府业务会议议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完成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下达的督促检查任务;负责省政府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十四)建议提案办理处。
  负责省政府系统承办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综合、协调、督查、评比和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常委会对省政府提出的工作意见、建议和建议案的落实及反馈工作;负责与省人大、省政协专门委员会,以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十五)应急值守处(省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检查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和发布;协助省政府领导同志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政府应急管理专题会议会务、文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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