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联络新闻单位,对省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一)负责省政府参事参政议政和文史馆员收集、撰写文史资料的组织、服务工作。
(十二)办理省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办公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处(新闻联络处)。
承办省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省长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工作及省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安排;负责或参与中央、国务院领导来省视察工作的活动安排;负责省政府公务接洽、政务接待工作;负责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群众来信上批示办理落实的督促和反馈;负责对省政府有关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秘书二处。
负责厅机关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会议决定事项的催办落实工作;负责厅机关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协调厅机关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负责办公厅印章、信件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厅机关的行政事务、安全保密、财务管理等工作。
(三)文电处。
负责省政府和办公厅发文文稿(含电报)的审核、送批及收文的分办、拟办、转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党政机要文电的分办、传阅、管理和省政府及办公厅应归档材料的整理、归档;负责省政府印鉴管理,省、市、县(市、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印鉴的制发和国旗、国徽的管理;负责省政府和办公厅机要通信、机要传输及省政府院内机要文件的交换工作;指导全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综合一处。
负责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工作中的部分文字综合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发展计划、体制改革及其他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办理省长办公会议有关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二处。
负责对农业和农村、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合三处。
负责对工业、企业改革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综合四处。
负责对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和协调督办;负责省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办理省政府分管领导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综合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