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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正式转入商业运行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正式转入商业运行的批复
(闽经贸能源〔2007〕100号)
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厦门热电厂#5机组正式转入商业运行的申请》(厦热电生〔2007〕13号)悉。根据福建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即厦门电厂技改扩建工程5号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后质量监督检查报告及整改核查意见,经研究并商有关部门,同意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正式转入商业运行, 运行时间从2006年12月31日0:00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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