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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2009年爱国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的通知

  四、联系点制度

  市爱卫会实行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主要任务

  结合部门职责及当地实际,指导联系点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落实年度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1.指导帮助创建卫生镇(县城)、村及卫生先进单位;

  2.指导帮助推进农村改水改厕;

  3.指导帮助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4.指导科学防制病媒生物;

  5.指导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6.培养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当地全面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委员负责本部门联系点工作的领导和落实,并确定责任处室及责任人具体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爱卫会报告。

  五、联络员制度

  (一)联络员组成

  各部门按照《宣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推荐一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及时报市爱卫办备案。

  七个县市区爱卫办主任纳入市爱卫会联络员队伍。

  (二)联络员职责

  1.在本部门爱卫会委员的领导和协调下,制定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目标和任务;

  2.根据本部门职责,参与贯彻落实《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开展爱国卫生月及卫生创建活动,以及不同季节的爱国卫生中心工作;参与市爱卫会组织开展的爱国卫生工作经验交流、检查暗访、督导评估等工作;

  3.整理和规范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文件与资料,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4.各县市区爱卫办主任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本市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对口联系指导县市区分工安排

单位

联系点

市教育局

宣州区

市建委

市工商局

广德县

市水务局

市农委

绩溪县

市妇联

市卫生局

旌德县

团市委

市工会

郎溪县

市容局

市广电局

泾县

市交通局

市环保局

宁国市

市旅游局

市文明办

市直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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