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联系点制度
市爱卫会实行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主要任务
结合部门职责及当地实际,指导联系点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落实年度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1.指导帮助创建卫生镇(县城)、村及卫生先进单位;
2.指导帮助推进农村改水改厕;
3.指导帮助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4.指导科学防制病媒生物;
5.指导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6.培养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当地全面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成员单位委员负责本部门联系点工作的领导和落实,并确定责任处室及责任人具体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市爱卫会报告。
五、联络员制度
(一)联络员组成
各部门按照《宣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推荐一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及时报市爱卫办备案。
七个县市区爱卫办主任纳入市爱卫会联络员队伍。
(二)联络员职责
1.在本部门爱卫会委员的领导和协调下,制定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落实爱国卫生工作目标和任务;
2.根据本部门职责,参与贯彻落实《
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开展爱国卫生月及卫生创建活动,以及不同季节的爱国卫生中心工作;参与市爱卫会组织开展的爱国卫生工作经验交流、检查暗访、督导评估等工作;
3.整理和规范本部门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文件与资料,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4.各县市区爱卫办主任结合当地实际,落实本市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对口联系指导县市区分工安排
单位
| 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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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宣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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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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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
| 广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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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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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委
| 绩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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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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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
| 旌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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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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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会
| 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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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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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电局
| 泾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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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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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 宁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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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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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
| 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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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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