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城区公园绿地建设。结合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产业结构调整,置换一定地块进行绿化建设。对现有闲置用地、依法收回土地近期不能安排使用的,优先安排绿化建设。要围绕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绿地、街旁绿地建设,充实以速生乡土树种为主的乔木数量,提升乔灌木质量;对已规划尚未建设的综合公园,按森林公园风格设计建设;结合宛溪河整治工程,重点抓好宛溪河两岸的绿化建设,打造城市 “绿脉”,形成绿色网络。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尽快增加公共绿地的数量,建成一批供市民休闲娱乐的各类公园和绿地,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多的绿色休憩空间。
(二)加快城区主干道绿化和防护绿地改造建设。城区内主干道两侧有条件的要有2行以上的乔木作行道树。新建主干道路两侧力争要有3-5行的乔木林带,道路中央设置隔离绿化带的要以乔木为主;城市出入境道路要栽植、补齐行道树,宽阔地带要建设林荫带。加强城乡结合部的绿化建设,提高重点区域绿化景观水平,逐步建设规模较大、标准较高的迎宾绿化带;按照规划要求逐步兴建郊区公园、生态农业园、湿地公园;新建一条环城林带,形成新的环城生态屏障。城市近郊所有岗地、村落要结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建设,按标准建设农田林网,逐步形成宣城市区外围的大型生态绿地。
(三)推进附属绿地规划建设。围绕创建“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活动,不断提高庭院绿化档次和水平。城区内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应新建和改造绿化,凡绿地率不足30%的,必须承担易地补绿义务。小区绿化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达不到标准应当进行易地绿化,已建小区绿化不达标的由财政安排资金进行补绿,确保已建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充分利用城市空隙地带,广种树木花草。抓好屋顶、阳台、墙体、护坡等的“立体绿化”,多形式、多视角、多层面为城市增绿、补绿、添绿。
(四)加强生产绿地基地建设。以“着力提高乔木数量,提升绿地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为指导,抓好园林绿化基地设计和建设工作,确保苗木供应。林业主管部门要在专家论证基础上制定育苗的树种、结构、数量方案,采取政府招标方式,解决绿化苗木问题。同时,抓好市区林场建设,为城市绿化建设亟需的大树大苗提供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并将绿化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市绿化委负责城市绿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积极组织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绿化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城市绿化工作;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城市绿化建设;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城市绿化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享有、人人爱绿、人人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宣州区政府和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认真落实各项绿化工作任务。
(二)建立健全义务植树责任区制度。市区建立城市义务植树基地,结合城市道路、街巷、区域地块的绿化,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宣州区政府和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尽快制定具体细则,进一步明确绿化指标、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挂牌式、台账式管理,对绿化工作完成情况好的给予表彰,对没有完成工作的要追究责任。各机关、学校、驻军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有关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责任单位要严格遵循技术规范,确保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保证绿化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