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6月-7月)
自治区卫生厅依据卫生部
“万里行”活动方案制定内蒙古自治区
“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完成
“万里行”活动的准备、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对2009年
“万里行”活动进行部署。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应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完成本辖区
“万里行”活动的准备和组织动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2010年5月)
1.贯彻落实。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
“万里行”活动。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检查指导。盟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
“万里行”活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
“万里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及时将本辖区内开展
“万里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检查结果、活动总结上报自治区卫生厅。
3.督导抽查。自治区卫生厅对全区三级综合医院
“万里行”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盟市卫生行政部门
“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或抽查。及时向卫生部报送自治区
“万里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检查结果、活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