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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信政文〔2009〕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病情的发生和流行,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现就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是公共卫生的主要组成部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全市初步建立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免疫规划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得到提高,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但目前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结核病、艾滋病、肝炎、麻疹等传染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随时有传入的可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地方病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存在;工业化进程加快导致职业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糠尿病、精神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主要原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运行机制落后,人才匮乏、人员老化和素质偏低;疾病预防控制技术装备落后,经费投入机制不健全,预防控制能力不高。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方针。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坚持依法防治、预防为主、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方针。

  (二)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要加强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要求,完善实验室装备;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要遵循“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明确职责、提高效能,城乡兼顾、健全体系”的原则,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运行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体系。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卫疾控发〔2008〕68号)文件要求,积极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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