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整顿和规范农村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工商发〔2009〕52号)
各分局、县(市)局,市局机关有关处级单位:
现将《2009年整顿和规范农村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9年整顿和规范农村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2009年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全面加强农村广告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农村广告市场秩序为目标,加大广告监管工作力度,强化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严厉查处坑农害农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积极推进农村广告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促进农村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大局。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严厉查处虚假违法的农药、兽药、种子、农机、化肥等农资商品广告;严厉查处以帮助农民致富为名的虚假违法加工承揽、种植、养殖类广告;严厉查处面向农村农民、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严厉查处影响和危害农村市场秩序、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类严重违法及不良广告。力争6月底前,上述四类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违法率下降3个百分点。全年农村广告市场违法率下降2个百分点。农村广告市场监管取得突破性进展,严重违法广告基本得到清除,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营造健康、有序的农村广告市场环境。
三、具体措施
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常抓不懈的原则和方法,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巩固阶段性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和完善农村广告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一)规范农村广告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