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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地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地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9]217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在蓉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市集中治理“六乱”等专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建设工地综合整治工作,杜绝工地“脏、乱、差”现象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建设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要求为目标,以建设工地工作、居住环境,扬尘、污水、噪声等专项治理为重点,严格执行《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标准,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地环境保护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水平,彻底改变建设工地整体面貌,打造我市建设工地环保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1、建设工地达到“整洁、规范、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2、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作到施工利民、便民、不扰民。

  3、建设工地管理符合“场内标准化、场外景观化”标准。

  4、建设工地环境保护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二、整治工地范围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年底前未竣工)。

  三、工作步骤

  集中突击阶段:3月25日-4月25日

  推进深化阶段:5月1日-9月25日

  全面提升阶段:10月1日-12月25日

  四、整治工作内容

  建设工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包括建设工地的外部环境、内部环境、防治扬尘、防治污水、防治噪声、环境卫生等六个方面。

  (一)外部环境管理整治的主要内容:建设工地实行打围作业、封闭式施工;外墙面的美化装饰;工地“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措施等,做到外部景观化。

  (二)内部环境管理整治的主要内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规划;施工道路硬化;临时设施、机具设备、建筑材料堆放;场内出入口及道路畅通;现场裸露地面绿化等,做到内部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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