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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党组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阶段的实施意见


  (三)抓好典型引导。组织全体党员群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 学习我委在抗震救灾、灾后重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学习在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办实事好事,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问题困难等工作方面取得成绩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学习实践活动进程。

  三、以“双深入”调研为途径,查找突出问题(4月11日至4月19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学习实践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双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的调查研究活动。

  (一)多渠道开展调查活动。通过委网站发布公告、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开通征求意见电话、公布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广大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还可深入各灾后重建对口联系点,听取广大群众对灾后重建的建议和意见。

  (二)多途经开展走访活动。按工作组织和任务分工,由委领导带队开展走访活动,指导和检查联系点单位的学习情况。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三)多层次开展座谈活动。委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以召开座谈会、恳谈会等形式,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群众为学习实践活动建言献策,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

  (四)形成调研报告。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委机关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直属事业党员领导干部要依据调研结果,摸清实情,梳理影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制约城乡建设科学发展和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将调研成果应用到解决实际问题中去。完成至少一篇专题调研报告。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形成的调研报告在4月19日前报各分管委领导审阅,并报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四、以思想讨论为手段,夯实学习成果(4月20至4月26日)

  (一)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讨论。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围绕“解放思想,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提升形象,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创新机制体制,推进城乡建设协调发展”、“以人为本,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等项专题,紧密结合省、市委工作大局、委中心工作,将文件学习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分析本单位在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改进单位作风、优化部门职能、提高工作效率、自觉服务大局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把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拓展发展空间、优化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城市的产业承载力、区域带动力、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促进成都跨越式发展作为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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