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市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现将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确保安全稳定,是做好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区县、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要按照市政府办《关于立即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铜政办发〔2008〕92号)要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好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盯紧盯牢,抓实抓细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基础。
二、强化安全监管,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
各区县、各部门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是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2008〕84号)要求,以“一通三防”和防治水、防顶板大面积坍塌,以及关闭煤矿是否关闭到位为重点,立即对辖区内所有煤矿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瓦斯超限作业、微风无风作业以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隐患仍组织生产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加强对资源整合煤矿的监管,防止偷着生产。对已经公布关闭的煤矿,要逐矿核查,严防死灰复燃。
二是要扎实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行动”,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落实雾、冰、雪天气道路交通安全预案,做好重要路段排险除患工作;加强对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使其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不开情绪车、不开带病车,确保旅客、行人安全;客运企业要加强车辆出入站的例保检查,凡例保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上路行驶运营;要严禁客运车辆夜间运行或凌晨4─6点钟运行,凡发现违反规定的要严厉惩处。要切实加强辖区内高速路面安全巡查,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