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副指挥长:根据救灾计划,为抢险救灾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人、财、物;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伤员救治、家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救护队长:根据救灾计划,全面负责领导指挥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如与其它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联合作战部,由服务于事故煤矿企业的矿山救护队队长担任作战部指挥,协调各矿山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现场指挥部成员由救护队指挥员,相关区县及乡镇煤炭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乡镇煤矿)或事故煤矿企业职能机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现场指挥部可下设井下现场指挥、抢险救灾、技术专家、物资保障、安全保卫、医疗救护、通讯保障、信息发布、综合接待、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专业组,并明确职责。
2.5 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区域矿山救援基地、重点矿山救护队、矿山救护队和煤矿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其他救援力量。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的煤矿企业按就近原则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矿山救护队由所属和所服务的企业负责调动,煤矿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由该企业负责调动。专业救护队伍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一线具体工作,根据需要监护非专业救护队及其他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等有关规定,及时有效地实施现场应急救援。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负责建立本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制,并按规定建设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以企业自救为主,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危险源危险性评估
我市煤矿主要危险源为井下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的威胁,煤矿都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可能性。根据全市煤田地质赋存特征和近年来煤矿较大以上事故统计情况分析,耀州区为“一通三防”事故的重点防范区域,永红矿业公司、成鑫公司等矿区作为水害事故重点防范区域,铜川东区等矿区作为顶板事故重点防范区域。
3.2 危险源监控
各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必需建立健全煤矿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危险源监控逐级上报制度。根据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煤矿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它灾害、灾难可能引发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市煤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报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必要时报告市政府。
3.3 预防预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搞好各类事故隐患的预防预警工作,健全和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制,防止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煤矿事故预测、预警系统,针对不同事故隐患采取不同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患于未然。按规定安装和使用以瓦斯、顶板矿压等监测为主的综合安全监控系统,并逐步实现全市联网,建立健全煤矿调度信息中心。
煤矿企业要和当地气象、地震、水利以及供电部门建立信息联系。得到灾害性天气、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及停电事故的预报时,必须提前通知煤矿调度,必要时停止生产,人员不得下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