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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地方煤矿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铜川矿务局救护大队: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抢救等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参与所属煤矿事故救灾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相应的事故抢救、后勤保障及善后等工作。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的事故应急机构应根据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市煤矿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需要其它单位和个人协助时,市煤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这些单位和个人须积极增援和配合。
  2.3 专业工作组
  市煤矿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工作组,分工协作,具体指挥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各专业工作组对市煤矿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
  事故抢救组:负责组织、指导事故灾难抢救方案的制定,在全市范围内协调矿山救护队和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聘请技术专家。地方煤矿事故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市属煤矿事故按事发煤矿隶属关系由煤矿集团公司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市煤炭工业局、铜川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等部门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经过和原因进行全面调查,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铜川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市煤炭工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负责组织救治受伤人员,维护矿区稳定和生活保障、遇难人员抚恤、亲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市属煤矿事故按事发煤矿隶属关系由煤矿集团公司负责人担任,地方煤矿事故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事故煤矿企业及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
  专家组:由聘请的技术专家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审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应急救援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2.4 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
  在事故抢救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事故抢救负责。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对抢险救灾的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使用,下达抢险救灾调度命令,批准救灾人员入井许可。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灾难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
  指挥长:市、县属煤矿由事故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乡镇煤矿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指挥长,事故煤矿矿长协助指挥长工作。指挥长负责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积极营救遇难人员,下达救灾命令,防止事故扩大。根据预案和现场实际需要,指定副指挥长及其他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第一副指挥长:原则上由煤矿总工程师担任。其职责是组织制定营救遇险遇难人员方案和处置事故灾难计划,组织编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机电副指挥长:根据救灾计划,在企业范围内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提出需外购或单位支援的设备、物资清单。组织对主要提升机、通风设施、变电所,主要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提升运输系统完好,通讯系统畅通。
  通风副指挥长:根据救灾计划和指挥长的命令,对矿井风流进行监控和调度;对井下通风、瓦斯、煤尘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火情等情况进行监控;监控出入井人数,签发入井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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