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地方煤矿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铜政办发〔2009〕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地方煤矿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十二日
铜川市地方煤矿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响应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2 工作职责
2.2.1 市煤矿应急领导小组
2.2.2 市煤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2.3 市煤矿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
2.3 专业工作组
2.4 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
2.5 应急救援队伍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危险源危险性评估
3.2 危险源监控
3.3 预防预警
3.4 信息报告
3.4.1 通讯报告
3.4.2 报告程序
3.4.3 报告内容
3.4.4 报告时限
3.5 事故现场保护
3.6 预警预防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先期处置
4.2 分级响应
4.3 应急救援
4.3.1 抢险救灾原则
4.3.2 抢险救灾措施
4.3.3 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4.4 信息发布
4.5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调查分析
5.3 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讯保障
6.2 队伍保障
6.3 技术保障
6.4 装备保障
6.5 交通运输保障
6.6 医疗卫生保障
6.7 物资保障
6.8 经费保障
6.9 有关部门的保障措施
7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 宣传
7.2 培训
7.3 演习
8 附则
8.1 预案修订、编制和贯彻
8.2 奖励
8.3 责任追究
8.4 预案的解释部门
8.5 预案的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规范我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工作,及时、科学、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和矿区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铜川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煤矿实际,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