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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

  五、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建立以问责制推动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监察机关要于3月份制定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推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要进行问责。各地、各部门要对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4月份,市政府将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的专项督查。
  六、巩固深化提高,整体协调推进
  (一)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八项制度实施。市发改委要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审批、重大资源开发利用的配套措施,市财政局要完善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审批的配套措施。各县(市)区要结合各地实际,于4月底前制定出台重大投资项目审批、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审批的相应制度和配套措施,并认真抓好实施。
  (二)巩固拓展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各级监察、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指导,不断深化拓展实施范围。6月份,在市属医院、高校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建设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实施的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拓展实施范围;市直各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中职能职责调整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修改完善服务承诺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将落实情况报市人事局。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在去年开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实施范围。
  七、建立相关制度,完善配套措施
  (一)建立工作月报制度
  为了及时全面掌握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月报制度。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要于次月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上月的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法制办、市信息产业办、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报告的内容中要包括上月听证、公示、通报事项的目录和查询的次数。
  (二)建立听证、公示、通报、查询事项公布制度
  市直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专栏公布本部门的听证、公示、通报、查询事项,在其他媒体公布事项的同时要将电子稿报送市信息产业办。市信息产业办负责提供统一的网络平台和技术支持,并将每月公布情况汇总后报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听证、公示、通报、查询事项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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