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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计量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加强强制检定工作

  进一步加强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方面关系国计民生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各项规定。广泛深入地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活动,全面提高集贸市场、医疗机构、眼镜店所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要按照相关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进行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提高强制检定覆盖率,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五)强化商品量计量监管

  进一步加强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积极引导生产经营者按照《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觉规范计量行为。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树立一批具有行业性或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典型。严厉打击商品量短秤少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使地方特色商品、粮油、乳制品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市场供应紧张产品的定量包装净含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加油机、衡器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利用计量器具实施作弊的不法行为,使加油站、商场、餐饮场所等商贸领域商品量短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把民生计量工作上升到政府工作的层面,协调、落实和大力推进本地区的计量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计量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计量工作的发展规划、资金支持和科技奖励等政策得到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计量管理工作。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要有履行计量职责的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科技兴检”和“人才强检”战略,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年轻的技术骨干,参加国家级计量院(所)课题项目研究和实验活动,为我省造就一批计量学术带头人,提升科研技术能力。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优势,通过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企业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高层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为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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